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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生态之本推进减排降碳

——自然资源领域助力双碳目标实现路径探析

李 闽  吕亚生  汪宗余  祖云峰

考虑到国家现行碳排放核算口径为能源消费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笔者认为自然资源领域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方面,可以通过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二氧化碳地下封存等途径实现“碳移除”,还可以从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服务保障可替代能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多管齐下减排降碳。

四大主要路径

在以化石能源为主的今天,自然资源领域助力减排降碳可以从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二氧化碳地下封存,高比例发展非化石能源尤其可再生能源等方面,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不仅仅是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等措施吸收大气中二氧化碳的过程,而是强调各类生态系统及其相互关联的整体对全球碳循环的平衡和维持作用。从这个角度而言,重点是加强对自然资源的整体保护,维持其碳汇存量,而不在于在短期内大幅提高碳汇增量。

  人为排放的二氧化碳,一部分停留在大气中,另一部分被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吸收,前者主要包括森林生态系统、河湖湿地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等。其中,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的“储碳库”和最经济的“吸碳器”,贡献率约为80%,其年均固碳量可抵消同期化石燃料碳排放的11%。根据对过去几十年我国陆地生态系统固碳量增加的研究,60%的人工林碳汇增量来自森林面积的增加,未来要巩固林业碳汇成果,尤其注重发挥森林生态系统的碳吸附作用。湿地是已知陆地生态系统中仅次于森林的重要碳汇来源,对于吸收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减缓全球气候变暖,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作用。至于农田生态系统,其固碳作用尚未得到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认可,增强农田碳汇的主要方向是通过耕地质量提升行动以及应用增汇型农业技术等,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

  海洋生态系统通过光合作用固定的碳超过全球植物捕获碳总量的一半,海岸带的碳固定和储存量是海洋蓝碳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介于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间具有多种独特功能的海岸带生态系统,滨海湿地吸收二氧化碳的速率是陆地生态系统的10~100倍。虽然海洋生态系统固碳潜力较大,但目前相关研究较为薄弱,开阔海域的固碳能力有较大不确定性,海洋负排放是下一步研究的重要方向。

  为二氧化碳封存提供地下空间

  二氧化碳地质封存,是指通过工程技术手段将从碳排放工业源捕集的二氧化碳直接注入至地下800~3500米深度范围内的地质构造中,通过一系列的岩石物理束缚、溶解和矿化作用将二氧化碳封存在地质体中。据了解,海底咸水层二氧化碳封存潜力更巨,但尚需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可行性研究。此外,可利用国际上成熟的玄武岩二氧化碳矿化技术进行碳封存,且不影响玄武岩作为建筑石材开发利用,固碳潜力巨大。

  加快清洁能源勘查开发利用

  提升清洁能源比重、推动能源结构转换,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以江苏为例,该省拥有丰富的清洁能源资源,开发条件优、经济技术可行,可充分保障能源结构顺利转型、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如苏北盆地的干热岩用作发电时,开发利用过程接近零排放,经济技术、环保可行。此外,江苏水热型地热资源丰富、温度高、水量大、水质优,按照可开采量的1%测算,全省500~3000米深度范围内储存的中深层地热资源折合标准煤116亿吨,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76亿吨,生态效益显著。

  为可替代能源开发利用做好要素保障

  在用地用海方面,自然资源可以为风能、太阳能等可替代能源开发利用做好要素保障。“十三五”期间,江苏已通过海上风电项目大规模减排降耗。预计到2021年年底,全省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00万千瓦,风机3065台,确权用海面积16244公顷,预计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2640万~3300万吨。鉴于领海内海上风电场址已接近饱和,考虑到能源转型发展和相关要求,海上风电走向深远海是必然趋势。

五项具体举措

 

  为助力双碳目标顺利实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保障可替代能源开发利用,将双碳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全领域全过程。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的系统治理作用

  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和用途管控全过程,加快编制和实施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严格按照国家下达任务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增强生态系统对双碳的支撑能力。同时,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机制,严格管控空间边界,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严格保护耕地,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锁定用地性质和类型,防止城市无序扩张蔓延;推动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集约型的城镇化空间格局,加强区域间重大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推行公交引导城市发展模式,构建城市步行低碳生活圈,促进城市发展低碳化,从源头减少人类活动产生的生活能耗、汽车尾气等碳排放;严格用地标准控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绿色转型升级发展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引导新增高碳产业向适宜区聚集并就近实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提高政策“绿色”含量,促进资源利用方式低碳化

  一是创新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控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深化“增存挂钩”机制,深入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城市更新,继续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以存量土地盘活推动城市有机更新,减少城市扩张的土地占用,提高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效率,促进自然资源有效保护、高效配置、集约利用。二是全面建设绿色矿山,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实现资源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矿区环境生态化。三是加强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升海域资源利用效率,严格审核用海项目,最大限度控制项目用海规模。严格控制项目占用自然岸线,减少人类活动对海洋自然空间的占用,保护海洋生态系统。

  依托自然生态保护修复,夯实生态系统固碳基础

  一方面,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要依托现有自然资源本底,尊重自然资源禀赋特征,加强对海洋、林地、耕地以及湿地等系统保护;坚持陆海统筹,巩固提升林业生态系统碳汇,稳步提升农田、湿地碳汇,大力发掘海洋生态系统碳汇潜力。另一方面,系统科学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要立足自然地理格局,统筹生态系统各要素协同性,组织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性工程,持续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巩固和提升陆地、海洋生态碳汇,提高自然生态固碳能力;探索建立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修复补偿制度,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同时,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分类施策、科学修复。

  改善能源利用结构,服务保障可替代能源开发利用

  大力发展可替代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举措,可考虑新增一批风光水热新能源生产基地,优化绿色低碳的能源网络。一是鼓励和加大干热岩、水热型地热等绿色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推动绿色清洁能源的可持续开发。二是继续全力服务保障光伏、海上风电等新能源项目落地投产。要充分发挥沿海地域优势以及滩涂优势,鼓励开发风能、太阳能、生物能等清洁能源,促进能源消费向低碳化方向发展;研究海上风电项目无害化穿越、占用湿地或生态红线的政策,提高海上风电项目审批效率;加大领海外风电资源开发利用,推动海上风电走向深远海。

  加大科研技术投入,探索增汇减排新领域

  组织开展生态系统碳汇基础理论、基础方法研究,推动陆海碳汇机制研究、增汇技术开发。要组织开展生态系统碳汇调查监测与评估,探索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摸清自然资源碳汇本底,查清相关自然资源的生物量和碳储量等;启动海洋蓝碳相关研究,探索研究海洋碳汇标准体系,加快研发海洋负排放技术方案,推动海洋种植技术的提升,恢复物种多样性,提升海洋蓝碳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此外,加快推进干热岩等绿色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攻关,加大地质调查评价力度,进一步发掘二氧化碳地质封存潜力及条件,开展碳封存关键技术攻关与工程应用示范项目,探索二氧化碳封存产业化标准体系建设,为二氧化碳封存提供地下空间和技术支持。